国防生招生与军校招生相似,一般属“提前批次”(不会影响第一、二批次的录取),主要按填报志愿、政审、面试、体检、录取、复审复查和签订协议等步骤进行。
需重点说明的:
一是政审、面试和体检与当地报考军校的考生同时进行。
二是录取工作以高校招生部门为主、驻校选培办协助完成。被录取的考生,其《国防奖学金协议书》随《录取通知书》一并寄送给学生本人,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(盖章)后,入校报到时,将协议书交驻校选培办。
三是国防生新生入校后,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在15天内组织资格复审和身体复查。合格者,经军区批准后签订《国防奖学金协议书》;不合格者,取消国防生资格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 |